近日,沈陽市沈河區(qū)人民法院完成了對把持貨物運輸行業(yè)的惡勢力團伙的公開宣判,涉案人員分別處1年-3年的有期徒刑。
這伙人從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在沈陽市不同地方,以收購和自營的車輛貨運公司的名義,欺騙車主將車開到公司檢車,借機扣留車輛、車鑰匙和營運證等相關(guān)手續(xù)。
利用強制扣留的車輛、相關(guān)手續(xù)對司機進行一筆又一筆的費用累加收取,在強迫收取的費用中,扣除其代繳的車輛保險費、檢車費,強迫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885247元,其中被告人閆某、張某某實施強迫交易65人,強迫交易金額為人民幣797968元。
1.以收購車輛為名義,強制扣留
上述案件就屬于這種情況,先以購車名義拿到手續(xù)甚至是車輛之后,巧立名目分項連續(xù)收取管理費、檢車費、保險費、建檔費、場地費、安全學習費和風險抵押金等。
之后就以不交錢就不給檢車、不返還車輛和車輛運營手續(xù)等手段對被害車主相威脅,其中部分車主拒絕后車輛被扣押,部分車主交費后又被迫重新簽訂貨運車輛掛靠協(xié)議才歸還車輛。
對不來檢車的車主,以掛失營運證又補辦的方法,強迫車主來公司檢車、給車輛安裝GPS,對寫欠條不交費的車主到期偷走車輛。
對于這種惡意的不合法行為,司機師傅們要保留好證據(jù),及時去報案,不要覺得忍一時就過去了,等合同到期后,這些惡勢力又會強迫繼續(xù)簽掛靠協(xié)議,繼續(xù)進行不合理收費!
2.簽了購車協(xié)議后,要支付高額保險費
蘇州的王師傅想買輛二手貨車賣水果,老板給他介紹了一輛掛靠的車,經(jīng)過交涉價格也很理想,試車體驗也不錯,詢問后老板告知需每年交掛靠費1000,保險費隨你怎么買都行,只買交強險也可以,而且沒有保證金,付完全款就可以開走。
王師傅交了1000定金后簽了協(xié)議,協(xié)議上寫保險費用由買方負責。等周一去了交完全款后,王師傅并未拿到車而是被帶去了所謂的掛靠公司簽合同,要求再簽一份掛靠合同。
拿了合同一看上面各種保險費加掛靠費總共6800。合同上的意思是買家負責付錢,沒得選擇。
得知被坑了王師傅要求退款,不買了,然而協(xié)議上無理由退車需要扣30%的錢,加加算算要1萬塊。一氣之下王師傅報了警,結(jié)果警察說這個糾紛不能強制執(zhí)行,就這樣,王師傅沒買到車,還損失了5000塊。
這種報案也無法解決的情況,只能奉勸各位司機師傅在買車簽協(xié)議之前多咨詢咨詢身邊懂這些的朋友,或者有過多次車輛買賣經(jīng)歷的老司機,仔細研究好合同再簽署付款。
3.加盟物流公司合伙買車,解約后分文沒有
司機與物流公司合伙買車,然后車輛掛靠在物流公司名下,猛然一聽這是一種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,很多司機都很心動的同意合作,然后后面的弊端就慢慢開始顯現(xiàn)了。
簽約之前說好的每月提供大量貨源,保證實際的收入能1~2萬,甚至更高,每個月有穩(wěn)定的收入,那到底弊端在哪里呢?
首先,如果是和公司合伙買的車,那車買來一般入得物流公司的戶,即使簽了合同,司機也處于很被動的位置。而且這種情況下買到的車會很貴,公司只說是各種服務(wù)費,心想著買完就能賺錢,很多司機也就默許了高出一兩萬的價格。
然而最令人心痛的是,簽了協(xié)議,買了車后,每個月答應(yīng)的穩(wěn)定貨源卻打了水漂。面對司機的質(zhì)問,物流公司一般會回應(yīng)司機不服從管理,甚至會說“保證穩(wěn)定貨源,但是沒說做不到要賠錢”這種話。
最慘的情況是,有的司機師傅不懂,只簽了加盟協(xié)議沒有簽購車合同,完全被物流公司給套路了,車不在自己名下也不能轉(zhuǎn)賣。
看了這些套路,司機師傅們在車輛買賣或者加盟方面一定要擦亮雙眼,掛靠有風險,可以多問問老司機,簡單學習一些法律常識。